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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1. 是次活動時間為香港地區時間由 2018 年 6月 4 日晚上8時正至 7 月 2 日晚上 11 時 59 分止。
    2. 主辦方將就有關演出細節安排 (包括同台演出之表演單位) 保留最終決定權。
    3. 凡發送影片至Mira Place HK Facebook專頁之收件匣的所有人士即被視為已參加是次活動,並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參加者乃自願參與本活動並同意自行承擔所有風險及責任。
    4. 參加者提交影片後,即向主辦方授予非專屬、不可撤回、免版稅、全球、永久、再許可及可轉讓許可權,以使用及開發相關參賽作品及照片之知識產權。前述之許可權令主辦方有權編輯、發布、列印、使用、改編、翻譯、開發、修訂、編纂、複製、發放、處置、上載至伺服器、廣播及/或傳送活動作品及照片,以作廣告、推廣、展示及/或宣傳用途,並有權使用活動作品作比賽相關用途,而毋須另作賠償、取得進一步許可或通知。每位參加者亦在此授予每位瀏覽活動網站之訪客非專屬許可權,以讀取、瀏覽、使用、複製及分發其活動作品。
    5. 工作人員有權核實入選者提供的身份証姓名、電郵及聯絡電話;入選者如被發現所登記的個人資料與他人重覆,參加資格將被取消。
    6. 參加者於參加活動之同時,即代表同意接受活動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有違反,本公司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追究權利。美麗華集團保留刪除任何涉及意識不良或不恰當內容的權利,以及取消任何違反以上條款之參加者的參賽或得獎資格,有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涉及色情、暴力、淫褻、不雅、粗言穢語、誹謗、影射、煽動他人、威嚇、侵害他人私隱等。
    7. 任何因電腦、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本公司毋須負 上任何責任。所有與活動有關之日期及時間(包括但不限於參加活動之日期及時間、參加者回覆資料之日期及時間) 均以 Mira Place Facebook 專頁系統報告為準及受制於本公司的最終決定。本公司毋須就遺失、延遲或誤投,負上任何責任。
    8. 本公司保留取消參加者參加活動的資格及/或向參加者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
    9. 所有閣下輸入之個人資料乃因處理表演安排所需而僅作通知參加者之用。除直接處理之職員/組織外,不會轉移 或披露予其他組織。
    10.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方將保留最終決定權,包括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活動及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
    11. 本活動與Facebook並不相關,亦並非由Facebook贊助、支持或管理。本活動參加者披露個人資料的對象為主辦方,而非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