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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1. 是次活动时间为香港地区时间由 2018 年 6月 4 日晚上8时正至 7 月 2 日晚上 11 时 59 分止。
    2. 主办方将就有关演出细节安排 (包括同台演出之表演单位) 保留最终决定权。
    3. 凡发送影片至Mira Place HK Facebook专页之收件匣的所有人士即被视为已参加【递交影片 与心仪音乐人同台Jam 歌】,并同意受本条款及细则约束。参加者乃自愿参与本活动并同意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及责任。
    4. 参加者有权提交影片后,即向主办方授予非专属、不可撤回、免版税、全球、永久、再许可及可转让许可权,以使用及开发相关参赛作品及照片之知识产权。前述之许可权令主办方有权编辑、发布、列印、使用、改编、翻译、开发、修订、编纂、复制、发放、处置、上载至伺服器、广播及/或传送活动作品及照片,以作广告、推广、展示及/或宣传用途,并有权使用活动作品作比赛相关用途,而毋须另作赔偿、取得进一步许可或通知。每位参加者亦在此授予每位浏览活动网站之访客非专属许可权,以读取、浏览、使用、复制及分发其活动作品。
    5. 工作人员会核实入选者提供的身份证姓名、电邮及联络电话;入选者如被发现所登记的个人资料与他人重覆,参加资格将被取消。
    6. 参加者于参加活动之同时,即代表同意接受活动之条款及细则约束,如有违反,本公司有权取消参加者之参加资格,并对于任何破坏活动之行为保留追究权利。美丽华集团保留删除任何涉及意识不良或不恰当内容的权利,以及取消任何违反以上条款之参加者的参赛或得奖资格,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色情、暴力、淫亵、不雅、粗言秽语、诽谤、影射、煽动他人、威吓、侵害他人私隐等。
    7. 任何因电脑、网路等技术问题而引致参加者所递交的资料有迟延、遗失、错误、无法辨识等情况,本公司毋须负 上任何责任。所有与活动有关之日期及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活动之日期及时间、参加者回覆资料之日期及时间) 均以 Mira Place Facebook 专页系统报告为准及受制于本公司的最终决定。本公司毋须就遗失、延迟或误投,负上任何责任。
    8. 本公司保留取消参加者参加活动的资格及/或向参加者追究法律责任之权利。
    9. 所有阁下输入之个人资料乃因处理表演安排所需而仅作通知参加者之用。除直接处理之职员/组织外,不会转移 或披露予其他组织。
    10. 如有任何争议,主办方将保留最终决定权,包括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活动及其条款及细则,而毋须另行通知。
    11. 本活动与Facebook并不相关,亦并非由Facebook赞助、支持或管理。本活动参加者披露个人资料的对象为主办方,而非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