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_Banner-Shop

Mira Place X Visa卡亞太區旅客禮遇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Mira Place 1禮賓部

Mira Place夥拍Visa卡送出亞太區旅客專享禮遇,憑Visa卡於 Mira Place以電子消費滿HK$800即可獲贈精美禮品乙份*!

*最多3組HK$100或以上之即日機印收據。旅客必須出示指定地區之有效旅遊證件,包括韓國、日本、台灣、馬來西亞、印度、印尼、泰國、菲律賓、越南、柬埔寨 (不包括香港及澳門)。每位旅客每日只可換領禮遇乙次。所有禮遇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Mira Place推廣優惠一般條款及細則:

  1. 「Mira Place X Visa卡亞太區旅客禮遇」推廣期由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 推廣期內,旅客於場內憑Visa卡以電子貨幣消費滿HK$800之即日機印收據(最多3組HK$100或以上之即日機印收據)及出示有效之旅遊證件,即可獲贈精美禮品乙份。每旅客每日只可換領獎賞乙次。
  3. 旅客必須出示指定地區之有效旅遊證件,包括韓國、日本、台灣、馬來西亞、印度、印尼、泰國、菲律賓、越南、柬埔寨。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不適用於此推廣活動。
  4. 旅客須於消費當日到Mira Place 1 禮賓部登記及換領獎賞,登記時須出示同一持卡人之有關機印收據、相關電子簽賬存根及有效之旅遊證件。登記人及持卡人必須為同一人。禮賓部開放時間為上午11時至晚上11時。
  5. 每推廣日獎賞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6. 所有禮品均不可兌換現金或退換。如有任何遺失、損毀或過期,恕不補發。
  7. 只計算實際消費及已付款之金額(即只計算折扣後/扣除信用卡現金回贈後/使用優惠劵/現金劵後之剩餘金額/ 已付之按金/分期付款金額)。恕不接受任何八達通增值、繳付賬單、會籍、酒席(五席以上)、購買或使用現金券/禮券、停車場收費、手寫單據、重印收據及任何月結繳費單票據/收據、增值服務收據、以EPS提款易作提款/轉帳交易之票據副本。如分期付款/訂金,亦以當日已繳付之消費金額計算。
  8. 所有機印收據必須有清晰商戶名稱、日期及收銀機或電腦系統機印紀錄,方爲有效。Mira Place之工作人員有權將正本影印、蓋印及登記資料。以作核實用途。
  9. 恕不接受AMOUR、SQUINA 雪肌蘭、Phillip Wain及其他未有參加此項推廣活動的美麗華廣場A座租戶發出的收據。
  10. 除特別註明外,恕不接受任何電郵訂購、電話訂購、網上購物、商店的應用程式購物、Mira e-Shop 網上商店消費之收據。
  11. 上述換領之條款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美麗華集團保留一切之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