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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到訪Mira Place條款及細則

Mira Place(美麗華廣場)允許寵物進入廣場範圍,若寵物主人攜帶寵物進入Mira Place之一期商場、寫字樓,停車場及二期商場範圍,即表示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遵守以下到訪守則:

  • 只允許飼養的小型寵物狗和貓(「寵物」)以寵物車或寵物袋運載,將布篷扣好,並須妥善繫上不長於5米的牽繩才可進入美麗華廣場。除非事先得到美麗華廣場的書面同意,否則所有其他動物均被禁止進入。
  • 所有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被歸類的「格鬥狗隻」及「已知危險狗隻」均不可進入美麗華廣場。
  • 每名寵物主人不可攜帶多於兩隻寵物進入美麗華廣場。
  • 在任何情況下,寵物主人必須全程看顧寵物,請勿將寵物獨自留在無人看顧的寵物車或寵物袋內,以免發生意外。
  • 廣場範圍內,寵物主人必須確保寵物在其控制範圍之內,並盡量避免寵物對他人造成任何滋擾或危險。
  • 如寵物在廣場範圍便溺,寵物主人必須立即使用密封袋子、容器或工具適當地清理寵物的排泄物。
  • 寵物主人應遵守美麗華廣場不時就人群控制及場地管理措施之安排。
  • 如未能遵守上述注意事項,或對他人造成任何滋擾、傷害及/或損害,美麗華廣場有權要求寵物主人及其寵物離開廣場範圍。
  • 寵物主人應對其寵物遭受的任何傷害及/或在美麗華廣場期間對他人做成的任何傷害及/或他人的財產及/或財物做成的任何損壞及/或損失全權負責。美麗華廣場不對任何此類傷害、損害及/或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寵物主人須向美麗華廣場賠償因其寵物而引起的任何索賠。寵物主人須全面及有效地保障美麗華廣場及免除美麗華廣場關於所有訴訟、法律程序、索償及追討,不論是直接或間接由或關連於其寵物做成的破壞或傷害及此等有做或漏做的行為、行徑、事件或事件及所有有關連的費用及支出。
  • 如有任何爭議,美麗華廣場保留最終決定權。